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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

  关于开展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的通知

  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获奖区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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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

  为了庆祝建国55周年,进一步提高环境宣传的质量与效果,努力营造国庆期间良好的环境氛围,我部将在全市各区县开展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并通过活动对本市重大节庆期间的环境宣传进行规范和规划。现将有关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各区县对各自的重要路段和区域进行环境宣传布置方案的整体设计和实地布置。

  2.在环境宣传设计区域以外的主要道路,建立一批由区县宣传部支配、使用的大型广告牌,用于“五·一”、国庆,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发布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大型广告牌每个区县不少于2块,每块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即为各区县的环境宣传规范性方案。每次环境宣传活动,各区县宣传部均以此为准,进行布置,我部也以此作为检查的标准。

  二、活动阶段

  1.方案设计阶段:8月20日前,各区县确定进行环境宣传设计的重要路段和区域,并将其标注在区县地图上报我部确认。9月10日前,各区县完成对重要路段和区域的环境宣传设计。

  2.方案申报阶段:9月10日前,各区县将环境宣传设计方案的文字稿、示意图及效果图彩稿报我部。

  3.方案实施阶段:9月29日前,各区县根据设计方案完成国庆环境宣传的布置。

  三、活动评比

  我部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市民代表对各区县的国庆环境宣传设计和布置进行检查评审。检查评审分为方案评审和实地评审:9月中旬起对各区县的方案、示意图和效果图进行方案评审;9月29日至10月7日,对各区县的国庆环境宣传布置进行实地评审。10月15日前对方案评审和实地评审进行汇总,完成活动的评审工作。

  四、活动表彰

  活动将评出一批“国庆环境宣传设计活动优秀奖”。

  希望各区县宣传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国庆环境宣传设计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宣传氛围。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2004年8月13日  

  获奖区县名单

  根据专家对各区县上报方案的评审、专家和市民巡访团的实地检查情况的综合评定,以下区县获得优秀奖。

  1、浦东新区

  2、徐汇区

  3、长宁区

  4、静安区

  5、卢湾区

  6、黄浦区

  7、宝山区

  8、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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